臺灣偏向自由式市場經濟體,多數勞工僅擁有一般技能,年青人從學校畢業後有許多轉向「非台中商標推薦典型工作」,桃園市議員林俐玲25日在勞動局的工作報告質詢中,希望勞動局能夠針對問題拿出有效解決辦法。林俐玲也關心青創指揮部協助青年創業功能,要求青年局一定要發揮功能,全力培育桃園市的青年人才。
桃園市議會事堂上進行勞動局、青年事務局工作報告與質詢,市議員林俐玲首先指出,勞動局推動青年就業服務辦了數百場徵才活動、「青年安薪讚」就業專案、產學合作專班、履歷健診等等,但顯然效果有限。
林俐玲說,臺灣是偏向自由式市場經濟體,多數勞工僅擁有經由學校教育所獲得的一般技能,而非雇主所須專殊技能,如今社會漸轉型以服務業為主,而附加價值低的服務業,讓越來越多青年從事非典型工作。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底發布人力運用調查報告,發現部分工時工作者、派遣工作者等「非典型就業人數」首度升破80萬人,平均年增2.4%,創下新高。
林俐玲認為這是整體就業環境的問題,勞動局在提升桃園市青年就業與工作能力之餘,也要打造合理的就業環境,降低工時工作、派遣工作的就業需求,輔導青年轉為正職勞動工作,提高青年薪資水準以促進青年就業,進而建構完善的就業安全網。
桃園市議員林俐玲質詢勞動局長王安邦,籲請建構完善就業安全網。
勞動局長王安邦表示,這種現象就是所謂的「學用落差」,過去在學校學了很多的理論,但是卻沒有實務的經驗。不過,桃園卻有這方面的優勢,因為桃園市擁有17所大專院校,勞動局除了責成就業服務處的同仁,自己也親自拜訪技職體系的學校,針對這個問題尋求改善。而學校也有慢慢在轉變,希望降低「學用落差」的情形。站在行政部門的立場,一定會盡力協助學校做好這個問題的轉型。
從人力銀行統計資料顯示上述會計相關人員會計系出路薪水上班族平均落在28K~58K,社會新鮮人會計系出路薪水落在29K~38K,大學會計系出路與碩士會計系出路畢業薪水是有差異性,大學畢業社會新鮮人會計師推薦出路薪水平均約29K~33K、研究所碩士畢業社會新鮮人會計系出路薪水平均約34K~38K,因此可以了解到讀了研究所在於社會新鮮人起薪部分,學歷上是有加值效果,但別忘記起薪只是個開始因此不論你是大學畢業或是研究所畢業,身為會計系畢業的你都已經在職場上具備極佳競爭力。會計是全世界商科的共同語言,也是商學相對紮實和難學的科目,若是想往其他商科領域發展,例如投資銀行、財務領域等,學習會計肯定不吃虧,甚至可以說是非常有優勢。巴菲特爺爺曾強調:「財務會計是商業世界通用的語言,先懂會計,才會看懂資產,然後才有投資,不懂財報千萬別投資。」
王安邦又說,勞動局今年也首創辦理了青年實習計劃,希望青年學生除了在學校學得理論之外,也能利用時間進到職場,提早獲得實務經驗。
敬鵬大火發生火災造成外勞死亡後,勞動部啟動外勞生活環境的專案檢查,勞動局則優先針對住宿外勞人數20人以上,且設置於新北市記帳士廠區內的宿舍約800處執行查察專案,至六月底已查察完畢。林俐玲也關心執行的成果,並希望勞動局在勢行的同時,也要做好輔導的工作,讓業者能夠全面配合達到雙贏。
王安邦表示,針如何設立公司對外勞宿舍查核的結果,最大的缺失是走道的寬度不足,必需達到規定的1.2到1.6公尺,由於牽涉到建管和消防,改善比較費時。第二個則是各種標識不足和不明,這種標識可讓讓移工清楚了解各種設置和逃生的方向,而這方面比較容易改善完成。
另外,林俐玲也關心青年創業和就業的問題,青年事務局成立青創指揮部,積極培養青年創新創業實力,過去多次邀請企業與進駐或有意創業團隊交流媒合,增進創業團隊交流互動的機會,也開辦創客設備基礎教學課程,鼓勵青年動手自造。希望青年局加強發揮功能,全力培育桃園市的青年人才,讓全國第一個成立的「青年事務局」贏得肯定。
開公司推薦要先搞清楚開公司的目的,為什麼呢?因為開公司其實是要花錢、花時間的,而且還要被政府法令規範,所以並不是人人都適合開公司。如果開公司時搞不清楚目的,不但會被人質疑開公司的動機(畢竟擁有一家公司能做很多事),公司的經營方向也容易偏離。會想開公司的朋友,不外乎就是有這些目的:1.創業家精神:你有一個理念、項目、商品,想要把這樣的好東西推廣出去。2.節稅:你的收入太高了,為了降低所得稅,願意花錢開公司來合法節稅。3.政府規定:你有某個項目、資源或商品,只能用公司名義來經營,必須開公司。當然,開公高雄會計師推薦司的目的可能也不只其中一種,許多人是因為兩種以上的理由而選擇開公司。在知道自己的目的後,你才知道要開什麼樣的公司?不同「種類」的公司,有不同的名稱、不同的規範。
營登推薦的台灣法律規範,營業人「合法營業」需有下列二項構成要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的「營業登記」。主管機關為財政部的「稅籍登記」。 一般所稱工商登記及包含上述登記事項,涉及營業登記的法規為: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另外針對營業地點審查可能涉及的有營建、消防、衛生等法令。涉及稅務的法規主要為所得稅法與營業稅法。簡單的說:營業登記是要告訴經濟部(或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營業人要在這裡開一家店了(涉及營建、消防、衛生等),而稅籍登記則是告訴財政部(或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營業人要在這裡營業了(涉及稅務)。實務上一般來說,稅籍登記都是在公司登記(或行號登記)完成後,國稅局接獲通報(設立登記)後辦理。此時營業場所坐落區域的「管區」稅務員,親赴登記地址實地查訪,判定是否真實有在營業,非虛設行號(公司),並依法核給統一發票的購票文件,完成稅籍登記。 若是營業額每月低於 20萬元的行號,可向國稅局提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申請。國稅局接獲申請會考量實際情形,決定賣家是否為小規模營業人。這時申請人多半要提出營業規模小於20萬元的證明,例如:每個月交易的存摺,且其交易數未達20萬元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