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許多工作是採「責任制」,因此讓許多上班族往往沒有所謂真正的下班時間,近日有網友在PTT上發文詢問「大家可以接受這種每天加班的高壓工作嗎?」並列出了自己公司的規則清單,讓不少人看完不寒而慄。
該女網友表示,自己當初面試設計業被問到是否願意加班時,考慮到有加班費,因此沒想太多很開心的表示願意「以為加班是忙的時候才加到8、9點,而且設計行業加班還有加班費真的蠻難得的。」但沒想到進了公司之後,試用期3個月薪水為26K,正式員工升到28K到35K,報到時看了公司列出的5項規則表「手機集中保管」、「假必須一個月前告知」、「病假必須要有大醫院證明,小診所的證明不給請(但病假有半薪)經痛假不能請」、「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兩天扣六天,以此類推」、「遲到一分鐘扣10元、兩分鐘20元,以此類推。」
外勞仲介說三年前開放了越南外勞,我認真考慮了一下,有幾點吸引我:1.無飲食禁忌 2.文化跟台灣比較接近 3.台灣越南看護是否還不多,但畢竟是要相處三年又近身照顧長輩,心裡還是有疑慮,想上來求助前輩們。請了外勞近15外勞仲介年 各國都用過了 還是覺得印尼的普遍比較好,印尼的雖然多數信回教 但吃不吃豬肉這件事情看個人,請越南看護是最下下策,基本上還是推印尼籍的,如果不擔心溝通上的問題,菲律賓也可以(普遍上菲籍的中文能力比不上印尼)遇到印尼的都很認真,手腳乾淨。看護就菲律賓跟印尼啊,越南最好不要,太容易跑掉了。
而外勞仲介之後到了旺季更是崩潰的開始,每天的上班時間從早上9點到晚上10點,加班也沒有休息和晚餐時間,10點吃晚餐是稀鬆正常的事。但如果員工有任何疏失影響公司收益、信譽或名聲,像是活動出包的話,都得扣薪賠錢。這也讓原PO在提完離職後語重心長的發文勸世「因為是第一份工作,所以面試時什麼都很服從資方,先噓自己面試時沒有問清楚,會記取教訓。」
看完文章後,讓不少網友目瞪口呆,紛紛留言「這間公司的問題已經不在加班了」、「這公司還會有員工真的很奴」、「領完薪水請麻煩檢舉一下」、「就違法勞基法啊,直接跟勞工局檢舉吧!」
外籍看護來台前,雖然在國外都必須接受至少90小時的照護訓練,但仍必須靠著經驗的累積,過程中勞僱之間常因此產生矛盾與認知落差。為提升外籍看護工基礎照護能力,雇主提出申請後,將安排專業照顧服務員搭配雙語翻譯,現場指導外勞照護技巧,進一步使勞僱關係更加穩定。為使資源充分利用,每次指導時間原則上為3小時,原則上每名外勞以2次為限。勞工局進一步說明,若外勞後續有轉換其他雇主,因照顧對象不同,所需要的指導也不同,則可不受前述限制。已申請服務的雇主,後續如有承接或新引進外勞,亦可提出申請。主要指導項目包括有移動照護、飲食照護、排泄照護、潔身照護等技巧指導,此外也提供居家健康管理諮詢服務、職業傷害預防等項目諮詢,臨床實務教學則包含鋪床、沐浴、擦澡、更衣、口腔照顧、鼻胃管灌食、基本關節活動等26個項目,最快4月底確認所有居服單位,並提供相關文宣供民眾參考。